近期,我委发现部分社会培训机构采取混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差别、承诺包过、违规宣传等方式,骗取钱财,严重扰乱成人高校招生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为依法保护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现发布如下警示信息:
一、成人高校招生的学习时间最短是两年,切勿相信不参加学习快速拿证书、论文包通过等不符合规定的虚假宣传。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高中起点本科为四年,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为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高中起点本科为五年,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为两年半。
二、在渝招生的成人高校及专业以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公开的信息为准,切勿相信社会培训机构对招生学校“大肆鼓吹”、对招生专业“偷梁换柱”的口头表述和资料宣传。成人高考报名时,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将发布在渝招生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一般是每年8月)。除此之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均不具备当年成人高校招生资格,与此不符的招生专业也无法注册成人高等教育学籍,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谨慎报考。
三、成人高校招生对考生成绩有相应的要求,且招生录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切勿轻信社会培训机构向考生和家长作出“交钱就能录取”等“保过”的虚假承诺。我市严格组织成人高考,按照既定的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按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投档比例和考生成绩,在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按批次有序进行录取。
四、社会培训机构以预交报名费、培训费、学费等名义违规向考生收取大量钱财,切勿相信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培训机构只能收取经营范围内的培训费用,成人高考须本人按报名条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由录取学校在学生报到注册时收取,不可未录取先预收学费。
五、社会培训机构以未录取先入学的任何形式提前招揽生源都是禁止的,切勿相信以“先上车后补票”等手段招收所谓“旁听生”、“试(跟)读生”、“超前生”的承诺。考生的录取信息真实合规并且具有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合格方可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没有通过报名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无法注册成人高等教育学籍。
六、只有具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成人高校才能颁发国家认可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文凭,社会培训机构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社会培训机构不具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其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性质。
七、我国高等学历教育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开放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高等学历教育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在社会认可度上客观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别,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审慎选择。(见附件)
八、广大考生和家长在选择高等学历教育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最好向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考试机构、招生院校等权威专业机构咨询,谨防部分社会培训机构诈骗行为。
九、如遇到社会培训机构采取各种形式诈骗钱财的行为,请注意保留相关聊天、转账等证据并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争取通过有效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021年9月6日
附件: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对比表
高等教育 类型 |
学习形式 |
有无入学考试 |
招生单位 |
报名 时间 |
考试 时间 |
录取 时间 |
普通高等教育 |
全日制 |
有/普通 高考 |
教育部批准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
前一年 11月-12月左右 |
春季分类考试: 3月 夏季统一考试: 6月上旬 |
春季招生录取: 4月 夏季招生录取: 7月上旬至8月中旬 |
成人高等教育 |
分为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函授,其中仅有脱产为 全日制 |
有/成人 高考 |
教育部批准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设置成人高校、电大、普通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等(其函授站仅是学习地点而非招生主体) |
8月下旬-9月上旬 |
10月下旬 |
12月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非全日制 |
无/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 |
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遴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作为自考主考学校,指导主考专业的社会助学 |
每年4月、10月考试,报名时间见各区县通知,不存在招生录取,通过专业设置全部课程后取得相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学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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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开放教育 |
非全日制 |
有/电大自主入学考试 |
国家开放大学 |
春季: 1-3月 秋季: 7-9月 |
报名同时进行考试 |
春季: 4月 秋季: 10月 |
网络(远程)教育 |
非全日制 |
有/高校自主入学考试 |
教育部批准的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普通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其中学习中心仅是学习地点而非招生主体 |
春季: 3月中旬前 报名; 秋季: 9月中旬前 报名 |
高校 自主 安排 |
高校 自主 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