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教育局、格办办公室、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
2021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为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2021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是选拔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和重大民生工程,涉及我区广大考生重要利益,关乎考生未来前途命运,关乎社会和谐、持续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行动,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加大整治考风考纪力度,加强考试组织和安全保密工作,全力保障我区成人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二)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要提前研究谋划,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完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办法,积极采取线上等非现场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坚决守住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
(三)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考试安全保密是考试招生的生命线,是事关考试成败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考试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实施考试安全“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环节落实,抓细节,抓关键点的衔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的“一把手”对本辖区内的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市)、各高校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二、注重工作细节,确保考试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一)加强试卷管理,确保绝对安全。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保密局颁布的《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教办〔2017〕3号)和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加强对制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组考、评卷、备用卷管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各地(市)要认真梳理、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要确保实现试卷运转全流程的无缝衔接。
(二)加强人防技防,实施主动防御。确保所有标准化考点能用管用,确保应急指挥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对考试信息的安全防护,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保护好考生个人信息。
继续保持对各类违纪舞弊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予以认定和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改进作风,确保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须选聘素质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安全保密工作,与考试有利益相关的人员(如参与助学、补习的教职人员),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坚决不用。加强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按要求完成全覆盖式的分级考务工作培训,强化人员管理,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切实做到安全保密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工作无死角。
三、严格规范程序,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一)规范报名流程,严格资格审核。要明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函授(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逐步完善报名、资格审核等各项工作。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网上报名、缴费流程指导和信息审核工作,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防止考生重复缴费,审核时须认真进行“身份证信息对比”,确保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无误。
2.进一步加强对报考医学类、法学类,招生范围属“直属”或“委培”考生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应告知其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要加强免试生以及符合其他政策加分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核和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相关材料统一由各地(市)分类保存。
3.根据考生报名资格和基本信息,加强志愿信息的审查,并按层次、科类、科目组分类汇总、统计、保存。对第二志愿信息、高起专脱产第二志愿填报高起专函授(业余)、高起本第二志愿填报高起专等情况要重点审核。
4.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照顾加分审核材料等均为考生档案信息,须按要求规范上传系统,由地(市)招生办审核,未按要求上传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录取后,考生本人持通知书报到,档案信息由录取学校统一打印。
(二)严密考务组织,强化招录管理。2021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3日至25日,依据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各地(市)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多种现代科技手段,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清理打击大规模组织异地考试、替考”五项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要严格按考务工作规定做好考试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实施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和信息公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参照执行普通高校“十严禁”“30个不得”工作禁令,加强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备案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备案不得举办函授教育。
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花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要严肃查处成人高等学校以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进行恶性生源竞争的行为。
四、切实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各地(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中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在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不同的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增强法治意识,切勿上当受骗。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附件:
1.2021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2021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3.关于做好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专升本层次“前置
学历”认证事宜的说明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