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Dec 9, 2021 5:29:10 PM  陕西教育考试院  陕西教育考试院  6,321次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成人高校,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

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第三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照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成人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四条 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解决遗留问题。

第五条 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由教育部确定考试时间、颁布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制定评分参考。

第六条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制卷、评卷、录取等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第七条 疫情防控。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考点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生办〔2021〕3号)做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章  计  划

第八条 人高校招生计划实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省招办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neea.cn/)公布经教育部审定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依此在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数由计划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下达,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成人高校必须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准确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和招生计划。

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核准备案。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第三章  报  名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成人高校学历教育文凭,不能作为各类医学及相关类执业资格考试的依据。

(六)申报专升本免试人员:

1.具有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学历证书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三支一扶”含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振兴计划”)下基层连续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从医、从教、从事农技人员。

以上免试人员应选报陕西省内成人高校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条 在陕西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第十一条 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陕西户籍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非陕西户籍考生在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成人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所有参加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统一的报考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各市(区)报名点要按照细则认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严格执行考生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的规定,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办学点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

(一)网上报名

时间:9月1日8∶00至9月5日18∶00。

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neea.cn/),进入成人高考报名页面,必须使用本人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通过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完成报名账号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认真复核,确认后提交。已被注册过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不能重复注册。

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了解报名规定、要求和流程等,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照规定上传照片及证书材料等。

1.报名信息必须由本人填写并认真核对,确保填写和上传资料信息准确无误。如因信息有误、弄虚作假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专升本、高起专的考生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填报三个高起本院校志愿,第四、五志愿可兼报相同科类的高起专院校。志愿表中设有“愿服从相同科类专业调剂”栏,愿服从者填“是”,不愿服从者填“否”。

3.上传资料: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5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陕西户籍考生上传户口簿照片(或扫描件),户口簿上传第1页(含户主姓名、住址、发证机关名称及印章等信息)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非陕西户籍考生上传居住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上传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照片(或扫描件);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含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6)报考护理类专业考生,须上传本人执业护士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7)免试生。退役军人上传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下基层服务考生上传国家及地方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振兴计划”项目的考生上传市级振兴办出具的《陕西省振兴计划服务项目考核证明》;优秀运动员上传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其它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上传获奖证书及表彰证明资料照片(或扫描件)。

(8)符合照顾政策(照顾类型详见第五章第二十三条)的考生须上传有关获奖证书及表彰决定文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退伍军人事务办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优秀运动员提供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证书类图片须有持证人照片、证书编号和签发单位盖章页,大小不得超过2M。

4.网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待网上审核。

(二)信息审核及确认

时间:9月1日8∶00至9月6日18∶00。

1.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及确认。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修改基本信息、上传相应资料;审核通过的考生,系统生成《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核对无误确认提交后信息不能修改,网上审核和信息确认环节完成。确认后若信息有误,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点申请重新填写基本信息,按照以上流程再次提交、审核、确认。

2.免试生、申请照顾类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后,须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在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信息审核及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时要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

3.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网上缴费

时间:9月1日8∶00至9月7日18∶00。

报名审核通过、完成信息确认的考生,登录报名网页进入缴费页面(https://www.sneac.edu.cn/czweb/),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

第十二条 各市(区)报名点负责本报名点考生的信息审核及确认工作。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由报名点网上审核,免试及照顾类考生由报名点现场审核。

现场信息审核及确认的工作流程为:

1.现场核验考生身份,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检查考生信息及携带材料与网上信息材料是否一致。

2.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检查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相关内容、签名等并交回报名点。

3.信息有错误的考生须交回确认表,由报名点重置考生状态,考生自行上网修改信息后,再进行现场确认。

各报名点要按照“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提示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考生信息审核、资格审查工作。免试及照顾类考生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须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签字、扫描,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点、考场和座位(标准试场30人),打印试场照片存根和试场编排表。

9月22日前,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2021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试题统计表》、《2021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2021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及照顾类考生名单》等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报名信息的采集、报送和修改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

省教育考试院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报名考生提交的照片进行可信验证,按报名信息制作考生条形码,随试题下发。

第十三条 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市(区)及报名点要向社会公开咨询申诉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各招生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及咨询申诉渠道。

(二)免试和照顾类考生名单9月下旬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因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当年考试及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申诉渠道如下:

电话:029—85221726,85221762

邮政编码:710068

通信地址: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

第十四条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4天(10月9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做好自我防护,考生进入考点要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人脸识别及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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