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践诺情况抽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1〕25号)要求,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已签署《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
经查,刘盼等599人,在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免试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进行核查等情形,拟给予上述报考人员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9月18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核查未予支持的,按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